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友會會員禮儀互助辦法

中華民國98323日起施行

一、  依據

依照本會章程第五條第四款「提供會員本人及直系親屬一等親以內婚、喪、喜、慶之禮儀」。

二、  目的

為增進本會會員間之互助精神,特訂定此辦法。

三、  贈禮範圍

(一)    婚:會員本人及直系親屬一等親之婚嫁。

(二)    喪:會員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一等親之喪事。

(三)    喜:會員本人弄璋弄瓦之喜。

(四)    慶:會員本人之工作升遷、擔任社團領導人、創業開幕、從政(參選公職或榮任政務官)。

(五)    其他

四、  致贈標準

類別

親等

標準

會員本人及親屬

盆景()一株或新台幣2,000元禮金

會員本人及親屬

高架花籃一對

會員本人

新台幣1,000元禮金或等值禮品

會員本人

盆景()一株

五、  本辦法中指稱之會員為當年度已繳交會費者為限。

六、  致贈禮儀依會員提出之請柬或訃聞辦理。

七、  秘書處收到通知後,刊登於本會部落格上,會員間可自行決定是否表示,惟金額上限如下列規範:

(一)    婚:賀儀最高為新台幣三千二百元或等值禮品。

(二)    喪:奠儀最高為新台幣二千元。

(三)    喜:賀儀最高為新台幣一千元或等值禮品。

(四)    慶:賀儀最高為新台幣一千元或等值禮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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