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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工作說明 |
辦理進度 |
主辦單位 |
協辦單位 |
壹、會務 一、會議召開 (一)會員大會 (二)理事會 (三)監事會 (四)臨時會 |
1.會員大會於每年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本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時改選理監事。 2.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理事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 3.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 4.為推廣會務或辦理活動所須召開之會議,視需要由理事會或監事會召集。 |
依計畫辦理
依計畫辦理
依計畫辦理
適時辦理 |
秘書處
理事會
監事會
祕書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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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會籍管理 |
1.釐正會員資料異動。 2.為增加本會代表性及影響力,召募其他尚未加入本會同好將是本會的會籍工作重點。 3.會員資格審核及會籍,由理事會按組織章程規定辦理。 |
適時辦理 隨時辦理
隨時辦理 |
祕書處 理監事會
理監事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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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工作人員服務及管理 |
本會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,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。其他工作人員則視會務推展需要,由理事會依相同程序辦理。 |
依章程適時辦理 |
理事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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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財務 |
1.收取會費。 2.支付辦公費及業務費等。 3.本會財務收入以對外舉行展覽、出版品、辦理專業講習等方式、籌募辦理會務所需經費,輔以會員所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,另有熱心會員捐款及緩起訴案件捐款補助業務支出經費。 |
依預算計劃以及會務需要,適時辦理 |
祕書處 祕書處 祕書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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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年度計畫與預決算等編審 |
編製年度工作計劃、收支預算表。 |
依章程規定辦理 |
祕書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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